本报讯 记者李茹萍报道:广东省珠海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斗门区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增至280元,其他各区(经济功能区)统一为每人每月350元,实现了区域内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调整后的低保标准自4月1日起执行,市区财政每年将为此新增低保金支出约1650万元。
据了解,2009年珠海市发放低保救助金2599.8万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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