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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4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已完成林改确权面积17.7亿亩
占全国集体林地64.7%
记者刘惠兰

  本报海口4月14日电 记者刘惠兰报道: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完成林改确权面积17.7亿亩,占全国集体林地面积27.37亿亩的64.7%。  这是记者14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场会上获悉的。据介绍,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发放林权证5954万本,发证面积14亿亩,占全国集体林地面积的51.2%,有5542万农户拿到了林权证,农民真正成了集体林地经营的主体。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会上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效十分显著,发展潜力开始显现。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地承包到户后,农民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使蕴藏在农民群众中的巨大能量和无比积极性得到集中释放。造林面积大幅度增加。

  二是农民的收入明显增加。农民在自己的林地上精心经营,发展用材林、经济林,发展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收入明显增加。

  三是资金等生产要素加快向农村流动。目前,全国林权抵押贷款额达到221.4亿元。森林保险面积2.7亿亩、保额1141.7亿元。

  四是农村基层政权得到巩固。各地把林改作为基层干部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纽带,使广大基层干部与农民群众一起参与林改、投身林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改善了干群关系,提高了服务水平,增强了执政能力,进一步巩固了基层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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