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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4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化部:
五方面推进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记者乔申颖

  本报北京4月14日讯 记者乔申颖报道:为贯彻落实九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参与文件起草制定的相关部委负责人14日对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表示,全国文化系统将从五方面着力,贯彻落实好这个新中国成立60年来金融与文化产业对接的第一个政策性意见。

  欧阳坚说,一是建立多部门信息沟通机制。文化系统应加强与同级宣传部门、人民银行、财政、银监、证监和保监等部门的合作,同时主动与本地银行机构、担保公司、投资机构、产权交易机构等进行沟通,结合各地实际,制订和细化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办法。

  二是做好政策协调与服务。在与金融、财政部门合作的过程中,文化系统要掌握并主动提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数据方面的信息,争取金融、财政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三是紧密配合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文化部将利用平台整合各资本市场的资源,开展信贷、信托、债券、证券、基金、保险等多种类型的金融咨询服务,研究文化产权评估、抵押质押的具体办法,同时还要建立文化产业投融资优质项目库。

  四是深化部行合作,推进文化企业信贷融资。目前,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均与文化部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与建立部行合作关系的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做好对接,主动地推介申贷项目,并提供相关协调和服务。

  五是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配套机制。鼓励各地根据自身发展的条件和实际需求,与相关部门合作,设立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和投资基金,组建文化产权评估质押和担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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