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末,个人购房贷款余额4.76万亿元,同比增长43%,比2008年末高出30多个百分点;全年新增房地产贷款2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新增额的21.9%,占比较2008年提高11个百分点,同比多增1.5万亿元。
2009年商品住宅价格上涨过快,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现在有必要在税收、信贷、监管、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加大政策调控力度,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多管齐下,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完善并严格执行二套房贷政策,对投资投机性购房实行高首付、高利率政策。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对二套房贷的信贷政策,除要求首付款比率在40%以上外,应恢复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的政策规定。
加强监管,高度关注和防范房贷风险。房地产行业是否健康发展直接影响着金融安全。目前房地产贷款(含个人住房贷款)占银行信贷的比例已大幅度提高,许多银行房贷比例接近或已超过25%。房地产行业信贷集中度过高,容易导致房地产行业的畸形发展和泡沫形成,不仅对国民经济均衡发展有影响,也增加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建议监管部门对房地产信贷在商业银行信贷结构中的比例进行控制。
进一步区别自住性购房与投资投机性购房的税率。2009年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投资投机性购房的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征免期限从2年恢复到5年等,但税率并没有区别,营业税税率仍为5.55%。建议对投资投机性购房出台更加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大幅提高以炒房为目的的投资投机性购房的成本。
进一步细化对投资投机购房行为的界定。建议根据购房套数对投资投机购房行为进行界定,对已经拥有了多套住房仍继续购买住房者应认定为投资投机性购房,适用较高的税率,以降低楼市泡沫风险。
建立全国联网的房地产信息系统。当前,跨地区、跨区域的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比较普遍。因此,亟须建立全国性的房地产信息系统,对购房者在国内拥有的房产信息进行联网,可以及时地监测和控制跨区域的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并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200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措施,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政府解决居民住房困难、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重要手段。民生保障性住房必须具备价格低、不允许作为投资工具、具有相当规模等特点。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比较缓慢,规模小、覆盖群体少,可谓杯水车薪。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持续推进。建议明确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其政绩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