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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3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改委通报33家米粉厂串通涨价案
记者苏民

  本报北京3月30日讯 记者苏民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广西南宁、柳州市33家米粉生产厂家今年年初串通涨价,违反了我国《价格法》、《反垄断法》等法规,损害了消费者和其他合法经营者利益,被依法查处。

  今年1月,广西南宁、柳州两市部分米粉生产厂家在南宁市鲜一阁食品厂负责人阙之和等人的组织下,先后集体提高米粉出厂价格,每500克提高0.2元左右。受此影响,部分米粉摊点零售价格上涨,平均每碗上涨0.5元。这一涨价行为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消费者反应强烈。据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南宁、柳州部分米粉生产企业集体商议联合涨价属于典型的价格串通案件,是企业滥用自主定价权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案米粉生产厂家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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