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近日发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此,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钱克明。
近年来,城市化发展使得保障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供应的压力增大,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使得“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安全更加受到关注。钱克明介绍,这些新情况、新要求的出现,就迫切需要在总结以往“菜篮子”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紧组织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推进“菜篮子”产业发展。
钱克明说,根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新情况研究制定的《意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新的突破:
一是突出了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思想。意见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推进的办法组织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这主要包括:统筹销区与产区利益,统筹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统筹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统筹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
二是明确了大中城市郊区农业发展的功能定位。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按照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明确了大中城市郊区农业发展的功能定位,要求与农区错位发展,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相协调。
三是突出了“菜篮子”产品生产方式的转变。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是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任务,《意见》除要求继续推进检验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等建设外,特别强调要转变生产发展方式,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从源头夯实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明确以蔬菜、水果、茶叶、肉牛、肉羊、奶牛、生猪、肉鸡、蛋鸡、水产品等10种产品为重点,要求大规模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带动园艺产品、畜禽水产品养殖标准化生产,加快制定“菜篮子”产品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宣传培训,推动放心农资进村入户,指导建立生产档案,并加大品牌培育和认证力度,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意见》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菜篮子”工程建设的纲领性文件,随着各地区、各部门的积极贯彻落实,我国“菜篮子”工程建设将再上一个新水平。从近期看,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将实现肉、蛋、奶、鱼、菜、果等重点产品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大城市“菜篮子”产品的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农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得到加强,流通条件进一步改善;产区和销区的利益联结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基本形成;“菜篮子”产品基本实现可追溯,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市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供应保障、应急调控和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正式启动。钱克明介绍,为推动意见贯彻落实,农业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共同研究制定《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研究制定《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指导各大中城市研究制定《城市郊区“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