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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3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信部要求国内车企加强产品质量建设
记者童娜

  本报讯 记者童娜报道:3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建设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总结世界汽车产业的经验和教训,企业要加强质量建设并建立召回制度。

  意见明确提出,汽车生产企业要建立汽车产品质量责任制,不断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提高汽车产品设计、生产、销售、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水平。 

  意见提出,汽车生产企业要加大技术升级和新技术研发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提升产品质量。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改善品种、提高质量,防止盲目扩大生产能力。要提高汽车产品和关键零部件的检测能力,结合生产线改造,增加在线检测设备。

  汽车生产企业要加强汽车产品售后服务,加大对消费者正确使用汽车产品的培训和指导,增强消费者汽车质量安全意识,发展和完善修配、保养等多种服务,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企业要建立质量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建立产品追溯、召回、申投诉处理和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召回、处理缺陷汽车产品。 

  应当看到,在丰田汽车公司全球实施大规模召回后,包括本田、通用在内的一些主流汽车公司也出现在召回名单上。汽车产品的整体质量开始成为全球汽车界的关注焦点。目前召回的汽车产品,问题种类也不尽相同:有在机械或软件等设计环节上不够严谨导致的隐患;有没有经过极限环境测试,从而造成的耐用性方面的问题;有在生产制造过程中,缺乏精益生产的管理,致使产品不能做到一致性的问题。

  对于我国自主品牌汽车企业来说,无论从产业规模,发展进程上来看,都面临着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因此,在这个由大做强的关键时期,更需要汽车企业关注从设计研发到生产制造的每处细节、各个环节,切实把好质量关。在这个意见中明确指出,建立健全汽车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要注重四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标准法规体系,加强汽车行业安全和节能环保标准及技术规范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二是严格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三是加强公共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大力加强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的汽车产品强制性标准检测能力建设和质量事故鉴定能力建设,不断完善产品质量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四是建立汽车行业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切实保护诚实守信的企业,制约和惩戒失信企业和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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