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经修改后出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因其浓厚的便民利民色彩成为百姓街谈巷议的话题。
据了解,我国机动车驾驶人已近2亿人,并保持每年1600多万人的高增长速度,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年办理的驾驶证业务达9000多万笔。驾驶人群体数量多、增长快、流动性强、社会面广,驾驶证业务数量激增,是当前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通读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从中可发现其在便民利民服务方面的三大特点:一是简化驾驶证业务办理模式的程序,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被注销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了驾驶证管理制度,增加了救济措施和延期换证等规定。三是执法更“人性化”,改进了管理方式,加强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教育。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调整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项目和分值,对主观恶意小、对交通安全影响不大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适当减轻处罚,加大警告和教育力度。
这些特点充分体现了公安部门方便群众办理驾驶证,提高驾驶人管理效能,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的工作宗旨和贯彻“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
近年来,公安部门通过修订部门规章、制定服务群众措施等形式,陆续推出了100多项涉及车管服务、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2009年,为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能力,保障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的顺利实施,确保国家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他们又推出了建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实行“一窗式”综合服务、设立互联网和电话服务平台等十项服务群众措施,进一步方便城乡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
我们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不断深化的长期过程,转变政府职能是贯穿这一过程的重要课题,而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和服务理念,树立便民利民的服务意识又是转变政府职能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通过那些“摸得着、看得见”的举措,让广大群众亲身体验到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同时受益于这种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