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是贵阳人民从观念到行为的深刻转变。要实现这个目标,既要政府部门的大力倡导,更要市民的积极参与,市民参与很重要,它将直接影响到城市生态文明程度的进程与提高,更是检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标准。
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为这两点找到了一个最佳的契合点。“条例”将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作为政府部门的重要责任,也将其作为市民应尽义务,把全社会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努力形成合力,将全社会的力量拧成了一股绳。
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对贵阳市民而言,关键是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条例”以法规的形式将不良习惯明文禁止,既有助于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又能不断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形成一种普遍的法律思考习惯,事半功倍。当前,贵阳市已经形成了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良好局面,以“三创一办”为契机,广大市民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规范个人行为开始,为城市的生态文明发展尽力,我们相信明天的贵阳一定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