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乔文汇报道: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于2008年初提出用5年左右的时间集中改造14片棚户区,建设住宅392.5万平方米。两年来,这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2万户棚户区群众搬入新居。
双鸭山市成立了棚户区改造领导机构,制定了《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监督制。该市把棚户区改造与优化城区环境、提升城市功能结合起来,同时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等资金捆绑使用、同步实施,积极探索住房建设新途径。规划、建设、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相继开通了“绿色通道”,确保棚户区改造顺利高效进行。
为使棚户区居民都能住上新楼房,双鸭山制定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规定补交房款有困难的群众,可以申请廉租住房或有限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