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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2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治论坛
人民调解大有可为
马立群

  有这样一组数据引人注目:一年半以来,上海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94350件,调解成功186454件,成功率达96%。这受益于他们初步建立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基层大调解格局。通过人民调解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已成为上海各界创建平安世博工作中的一大亮点。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人民调解的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一是调解民间纠纷;二是宣传法律法规、国家方针政策、弘扬社会美德;三是向有关部门反映调解工作情况、群众的需求和意见。

  如今,上海市的人民调解工作早已超越了单纯的“说和”,在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首先是调解的纠纷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的家庭邻里纠纷范围,而是主动参与动拆迁纠纷、房地物业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涉及民生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其次,他们全面推广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广邀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具有较高法律专业素质的人员加入调解员队伍,于是,涌现了一批以著名调解员李琴、杨伯寿等名字命名的专业化调解组织。第三,有关部门还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有特色地开展了“委托调解”和“参与调解”工作,同时规定调解协议书都必须经当地的司法所审核备案。这些特色鲜明务实见效的措施,极大地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在创建平安世博工作中,他们创新提出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尽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上海基层大调解格局的工作成绩再次充分表明,人民调解有着旺盛的生命力,有着广阔的实践空间,有着不可忽视的社会功效。它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一个便捷反映利益诉求和受理化解矛盾的绿色通道,是加强群众动员、宣传法治观念和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的有效载体。它通过关注民生热点,调节社会关系,在初始阶段即有效防止纠纷的升级和激化,把矛盾纠纷引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框架内调解解决,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有助于更好地把基层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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