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与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每年为北京市的文化创意企业贷款提供100亿元的授信额度,优先支持中心推荐的优质文化创意企业、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和重点文化创意项目集群建设。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于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领效应。
文化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集中体现。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实现了跳跃式发展,增速远远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并呈现出健康向上、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去年,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仍然呈现出逆势上扬的发展趋势,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以北京市为例,去年前三季度,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965亿元,占全市GDP的11.8%,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确立。
然而由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总量规模较小,市场体系不完善,运用高新技术推动产业发展的能力不强,对外贸易逆差仍然较大。要做大做强文化产业,金融支持必不可少。去年国务院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大力开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企业“走出去”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等等。央行也特别强调要拓宽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范围,积极探索创新金融支持手段和方式,大力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各种方式,通过金融力量推动文化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去年,中国银行与新闻出版总署签署了“支持新闻出版业发展战略合作备忘录”;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还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签订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该集团未来5年内将获得国开行金融性支持100亿元,用于产业投资、跨地域合作、新媒体发展、文化品牌上市及服务平台建设等多个方面。
文化创意产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多数企业在创建之初就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然而现有的文化创意企业大多尚未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盈利模式不清晰等问题依然存在,银行贷款积极性还不是很高。此外,文化创意产业有形资本较少,市场价值不确定,商誉、声望和品牌知名度等无形资产难以评估,成为导致文化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对此,金融部门需创新融资方式,制定适合文化产业特征的信贷政策,丰富融资品种。要研究知识产权、企业无形资产和电影(视)制作权的抵押方式,解决文化创意产业普遍缺少抵押物的问题。还可与产权交易、信托、证券等相关机构合作,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资金结算、机构理财、并购贷款、国际业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在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未来我国文化产业的规模将不断扩大,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也会明显提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作用必将得到更好地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