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数据显示:2009年末主要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和购房贷款同比分别增长30.65%和42.47%。2009年房地产贷款新增超过2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新增额的20.9%;新增房地产贷款中,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达到69.7%。
近来,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相继出台。
继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发布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也分别表示,要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严格执行有关房地产信贷政策,加强对房地产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和窗口指导,促进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
针对监管层发出的调控信号,商业银行的房贷政策变化引起了市场的关注。为了调整年初信贷增速过快的局面,一些银行采取了短期调控措施,对全年信贷投放采取了有保有压投放策略,以平均全年的信贷增长。
商业银行中个人房贷份额最高的建设银行表示,总行未发文取消或收紧房贷利率优惠政策,仍在央行和银监会房贷政策指引下,针对客户和地区不同的风险情况,对房贷执行差别化对待。
“目前仍持续稳健授信,注重防范信贷风险,有保有压,对优质客户、优质业务会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放贷,不会‘一刀切’式地收紧。”建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工行上海分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工行关于首套房贷的利率优惠折扣未进行调整,仍然按7折执行。在首付比例方面,90平方米以下的执行20%,90平方米以上的执行30%。
中行相关人士表示,中行目前并未停止新增贷款发放,为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保持贷款的可持续性,需要尽量做到按月按季均衡投放、更加注重信贷结构的优化和调整。
受房地产市场销量增加的影响,房地产开发贷款和购房贷款同比增速持续加快,与此同时,一些地区房价过快上涨,如何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值得关注。专家表示,只有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才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认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40%,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都是希望让房地产回到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把调结构与保增长、保民生结合起来;而最终的贯彻落实仍需要各相关方共同履行职责,不再为房价的高涨推波助澜。正如《通知》最后强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和城市要进行重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