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和联合国贸发会议分别在1998年和2001年将贸易便利化的具体内容概括为简化和改革贸易程序,改进问题协商和数据处理方式,以达到国际贸易文件标准化、法律规范透明化、程序简明化、数据传输电子化。
所有进出口企业、货运及代理公司、银行及保险公司都是参与贸易的利益攸关方,而政府部门是审批者。经验显示,贸易便利化要求政府职能部门和参与贸易的利益攸关方紧密合作、各尽其职,确保改革整合后的流程符合并优化各自业务,流程才能在实际贸易中行得通。
贸易便利化程序的载体是高度专业化的管理经营技能以及高端信息技术,在市场化分工较细的国家,这些技术和技能常为私人公司所擅长。从效率和服务的可持续性角度着眼,政府职能部门与市场上技术和技能最领先的企业采用不同形式的公私伙伴关系不失为一种有效方法,这样既能提高建设便利化平台的效率、又能确保对电子商务等基础设施不断地维护和升级。
例如,瑞典高度重视贸易便利化,也积累了公共————私营部门合作的长期经验。早在1975年,瑞典就设立了贸易理事会(SWEPRO)作为促进贸易便利化的专门机构,其早期使命是实现贸易文件标准化。1994年后,该机构成为贸易便利化论坛,也是瑞典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界在贸易便利化领域研究探讨具体问题、沟通信息的桥梁,其宗旨是推动瑞典的进出口业。作为公私合作运营的半官方机构,其成员分别来自瑞典外交部、海关、银行协会、贸易委员会、电子商务联盟、国家贸易署、国际商会、企业联合会、国际货运协会等机构。理事会还负责领导瑞典驻外使领馆的商务部门工作、并决定这些岗位的人员派遣。
如今,贸易便利化对促进对外经贸合作,促进经济发展的突出作用已经引起发展中国家的高度重视。作为发展中国家,马里也为世贸组织的贸易便利化谈判设立了工作组,日常工作由商务部主持,成员包括私营部门利益攸关方和政府部委机构,准备积极参与相关贸易便利化谈判,以改善马里的贸易环境。在东加勒比海,已经是世贸组织成员的国家正在设立由政府职能部门和民间利益攸关方共同组成的工作组,以便在世贸组织框架下推进该地区区域贸易便利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