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的盈亏平衡点是指在不考虑行权费用的前提下,使得权证持有人能够实现盈亏平衡的正股价格。以认购权证上汽CWB1为例,在行权期内权证的盈亏平衡点即权证的行权价。权证持有人应在上海汽车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26.91元/股时行权,否则权证不具有行权意义,贸然行权将会遭受较大损失。每份权证行权损益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行权损益=行权时正股市场价格—行权价格。
上海汽车2009年12月25日的收盘价为26.90元/股。如果在行权期,即2009年12月31日(周四)至2010年1月7日(周四)之间上海汽车的股价下跌至25.91元/股,则每行权一份上汽CWB1的损益=25.91—26.91=—1元,即每行权一份上汽CWB1就亏损1元。如果投资者行权1000份上汽CWB1,将蒙受1000元的损失。
如果在行权期内上海汽车的股价上涨至28元,则每行权一份上汽CWB1的损益=28—26.91=1.09元,即每行权一份上汽CWB1可以受益1.09元。同样,如果投资者行权1000份上汽CWB1,将获得1090元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损益测算并不包括权证自身的购买成本,投资者计算行权的盈亏平衡点时还须考虑权证的购买成本(认购权证的盈亏平衡点=行权价+权证价格×行权比例),并结合自身对标的股票的预期判断是否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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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仅供参考,据此进行投资所造成的盈亏与此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