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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2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森林资源监督机构
20年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亿元

  本报北京12月29日讯 记者刘惠兰报道: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成立20周年总结暨森林资源监督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国森林资源监督系统成立20年来,共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重大案件4828起,处理责任人5131人;查出超限额采伐林木蓄积598.7万立方米,查出非法占用林地项目1150个,涉及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7万公顷;共挽回经济损失318.3亿元,为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介绍,我国建立并实施森林资源监督制度20年来,各级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加强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督查督办,坚持与驻地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合作,重点督查督办涉林大案、要案、重案和典型案件,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侵占林地、违法运输和经营加工木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发挥了有力的监督执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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