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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2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能源观察
强化责任落实 促进节能减排
张运洲 白建华

  “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10年我国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目标。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两个约束性指标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不能改变,必须坚定不移地去实现”。2007年6月3日,国务院印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强化了目标责任制和各种措施的分解落实。

  结合国民经济与能源消费的特点,我国政府采取了多项节能减排措施,主要包括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加大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推行能源替代工程;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实施重大节能工程;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财政、税收与金融政策,推进节能减排等。

  这些多管齐下的综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单位GDP能耗降幅达到4.04%。尽管2008年遭受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我国出口大幅下降,经济增速放缓,但是节能减排工作始终没有放松,2008年单位GDP能耗降幅达到4.59%。2009年上半年,已完成单位GDP能耗降幅3.35%,累计已经完成13%以上,全年有望完成15%左右。2010年,随着各项节能减排措施与一批重点项目逐渐发挥作用,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完成剩余的5%目标应当不成问题。“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有望如期实现。

  作为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电力工业的贡献功不可没。2008年底全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3418万千瓦,占“十一五”全国关停小火电机组目标的68.4%;同时,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低能耗、低排放的节能环保型燃煤发电机组得到进一步发展,我国已成为拥有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最多的国家。

  在这些措施的综合作用下,2008供电标准煤耗为345克/千瓦时,比2007年降低11克/千瓦时,提前实现“十一五”末355克/千瓦时的目标。电网节能降损成效明显。2008年电力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050万吨,同比下降12.5%,比2005年下降了19.2%。

  我国为实现节能减排付出了很大努力,落后产能淘汰过程中的就业安置、企业转产等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如果处理不当,势必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谐。实践表明,推进节能减排与经济社会各项目标可以做到统筹兼顾,同时也会有力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赢得更大的空间。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能够如期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实属来之不易。可以预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将为“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的节能减排事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作者单位:国网能源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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