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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1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记者观察
推动农业保险事业不断发展
□ 江 帆

  在中国谈农业保险,就不能不说起巨灾保险。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农业大国,农业风险大都是巨灾风险,因此建立农业巨灾保险保障在我国显得尤为迫切且意义重大。有数据显示,2004年至2008年,我国农作物平均受灾面积4129万公顷,其中成灾面积2165万公顷。2008年我国农业巨灾更为严重,从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四川汶川大地震,到6月南方一些省份暴雨洪灾、年末全国冬小麦大面积持续干旱,损失巨大。

  今年,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速度继续加快。前三季度,全国农业保险签单保费收入120亿元,同比增长31%,农业保费规模已超过2008年全年。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农业保险覆盖面的扩大,风险也成比例上升。如何尽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以保障农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已经愈发成为各级政府和保险机构无法回避的课题了。

  其实从2006年6月,“国十条”就提出要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鼓励国内保险公司为社会提供巨灾风险保障。2007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又规定: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中国保监会更是一直在做这方面的推动工作。2008年雪灾之后,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再次强调加快巨灾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建立巨灾保险基金等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各方力量尚处于形成合力的过程中。一则我国的农业保险发展历史不长,各种风险数据积累有限;二则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需要国家财政提供更大支持。

  当前,农业保险正迎来最佳发展机遇期。一方面有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再次提出明确要求。这是自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6年在一号文件中将农业保险列为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都在加大支农惠农的投入。可以说农业保险事业正步入又好又快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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