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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66号)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已经2009年5月6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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