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4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与惠州市东方联合实业有限公司经协商,惠州市东方联合实业有限公司将2007年9月10日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受让的下列债权及从权利依法返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作为下列债权及从权利的合法债权人,现发布债权催收公告,请相应的债务人和担保人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清偿债务,特此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惠州市东方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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