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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1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治论坛
调解资源整合让“1+1>2”
晓 董

  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等多部门集中办公,形成一体化运作的镇街综治调解大平台,广东省正在推进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最大优势,就在于资源整合、体制创新,从而产生了“1+1>2”的效能。

  针对综治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0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全力推进综治基层基础建设作出新的部署。在此背景下,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建设成为一种可资借鉴的有益探索。

  一直以来,镇街应承担社会管理、履行维稳职能的各有关机构部门条块分割、力量分散的情况比较严重,在很多情况下往往是单打独斗、各自为战,既造成行政资源浪费,又难以汇成能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致使一些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个体问题演变成群体问题。

  广东的探索恰好把基层维稳、综治、信访工作力量整合起来,在乡镇建立综合工作平台,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形成了“一条龙”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一段时间的实践显示,广东各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成立,搭建起了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平台,减少了个别地方部门间“踢皮球”的推诿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处理基层矛盾问题的流程。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已建成投入运作的地区,普遍出现“一高三少”: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提高,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案件减少。

  能产生如此实效,来自于中心的规范运作,并“一竿子插到底”,增强了矛盾纠纷调处效能。每一调解步骤都要力争成功化解问题,并限期反馈结果到中心平台,中心全程跟踪,逐一建立台账,直至当事人定分争止、案结事了。“扇形”流程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得到有机衔接,规范了基层化解矛盾的步骤和程序,在增强各部门各层级干部调处责任的同时,也奠定了整个中心运行的机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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