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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1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泰人寿承诺老客户“择优适用”新《保险法》

  本报讯 日前,国泰人寿郑重承诺:对老客户“择优适用”调整后的新版条款与服务。

  “择优适用”主要体现为老保单客户择优适用免责条款和保险公司提供更优的理赔时效。据悉,针对新条款中删除的部分责任免除事项(如受益人的故意行为等),也同样适用老保单客户。此外,国泰人寿在依照保监会《人身保险保单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撰写条款的基础上,依据新《保险法》,约定在受益人提供理赔资料不全时,一次性通知补齐;收齐资料后,在五日内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核定后,若不属于保险责任,将在做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拒付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在给付时效上,仍承诺收齐材料后三十日给付保险金,优于新《保险法》规定的六十日限制。

  国泰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秉承“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坚持诚信、公平原则,从“保障被保险人利益”出发,加强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保护。      (平春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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