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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1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资委要求
中央企业要做履行社会责任表率

  本报北京11月3日讯 记者李予阳 亢舒报道: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经验交流会今天在京召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在会上表示,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提升社会责任工作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完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制度,努力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

  黄淑和表示,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中央企业一年多来加大了社会责任管理力度,将社会责任融入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不仅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增强了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履行了环境责任,还在海外业务中树立了负责任的国际形象,并且积极吸纳就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扶贫助教和慈善捐助等公益事业,在重大自然灾害和国家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发挥了顶梁柱作用。

  中央企业在社会责任沟通方面也取得了一定进展,截至目前已有35家中央企业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黄淑和表示,将力争在3年内所有央企都能做到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并不断提高报告质量,特别是客观性和时效性。

  他强调,下一步中央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中,必须牢牢把握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科学的社会责任观;二是健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落实工作责任;三是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社会责任工作规划,在企业日常经营中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四是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和责任沟通;五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在海外业务中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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