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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1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政策追踪
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福建制定有关两岸交流与合作相关配套措施

  本报讯 记者石伟报道: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昌平前不久在北京举行的主题为“海峡西岸经济建设”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福建省今后一个时期将从七个方面推进对台“先行先试”。

  张昌平说,今年5月《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出台,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着眼全局做出的一个战略性的决策。这标志着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也使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在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方面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当前福建正在着力推进七个方面的“先行先试”。

  一、打造“两点一线”更加开放的对台合作格局。充分发挥厦门经济特区的龙头作用,福州省会城市的重心作用,泉州、漳州、莆田、宁德的开放优势,实行更为开放的对台合作政策,积极探索有利于两岸人员往来、经贸合作、文教交流的先行先试之路。近日,根据国务院《意见》提出的“在福建沿海有条件的岛屿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探索进行两岸区域合作试点”的要求,福建已选择福州平潭岛作为先行先试的综合实验区。平潭岛陆域面积370.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6064平方公里,距新竹仅68海里,是祖国大陆距离台湾本岛最近的岛屿,适宜于发展旅游业、海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优农业、现代服务业。福建将在平潭岛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促进两岸投资贸易便利化、台湾服务业准入等方面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台商创办产业园区、特色文化产业区和教育合作实验园区,探索设立台湾社区。将把平潭建设成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的综合试验区和福州省会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加快形成厦门湾、闽江口等区域为主的闽台产业对接集中区。加强信息、石化、机械、轻纺、服务业、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合作,促进产业互补和转型升级。支持创建一批闽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加强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促进台湾农产品贸易常态化经营。推动对台贸易口岸查验监管模式创新,扩大对台贸易。开放台湾企业参与福建大型公共工程建设,首批开放20个重大工程项目。鼓励福建企业赴台投资,支持福建企业和产品进入台湾自由贸易港区。支持台湾业界通过福建拓展市场。设立对台保税物流园区和对台农产品物流加工保税区,在福州(平潭)综合试验区和出口加工区规划设立台湾转口贸易加工基地,鼓励台湾出口商品利用基地加工增值后再出口,提升台湾企业竞争力。

  三、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积极推动两地金融机构互设,优先核准台湾金融机构来闽设立分支机构或参股福建企业,推动福建地方性金融机构赴台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设立两岸合资的海峡投资基金,鼓励设立两岸股权柜台交易市场。进一步扩大两岸货币双向兑换范围,从原有沿海一线五个市扩大到全省。推动两岸银联卡联网和通用,推动开办新台币离岸金融业务,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

  四、建设两岸文化教育交流的重要基地。建设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园和文化产业合作中心,加快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推进建立客家文化保护实验区,加大涉台文物保护工程,支持两岸相关项目联合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持闽南语系区域内的红砖建筑共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放宽台商投资文化产业政策,欢迎台湾律师、影视、出版及文化产业业者来闽拓展业务。设立两岸教育合作园区,吸引台湾高等院校在区内办学,设立科研机构,积极推动闽台院校学生互招、学历学分互认、师资互聘。设立“两岸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基地”和“两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首批选派200名福建高校学生赴台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

  五、建设海峡旅游圈。立足打造“海峡旅游”品牌,构建“海峡旅游圈”。采取优惠奖励办法,扩大福建居民赴台旅游规模,鼓励福建省外居民循“小三通”航线赴台旅游,提升闽台之间游客往来数量。与台湾旅游机构共同设计线路、开发资源、建立联盟,促进两岸旅游资源互享、信息互通、旅客互送、景点互连、市场互惠。推动福建办证机关入岛设立办事机构,方便台湾本岛居民办理台胞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

  六、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积极推动两岸业界开展合作,开通两岸集装箱班轮航线、散杂货不定期航线、客运航线,发展闽台客货运滚装业务,增加现有两岸空中航班,推动其他机场列入对台空中直航航点,建设海空便捷通道。鼓励台湾企业投资参与福建港口码头建设,促进闽台港口联盟发展,加快两岸航运中心建设。加快开通邮政专船和邮件航空运输,建立对台邮件总包交换中心。促进“小三通”双向行李直挂,提高两岸海空联运便捷化。加强两岸大通关合作机制建设,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试行便利两岸人员往来的管理办法,共同做大两岸往来规模,促进两岸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更加便捷地流动。

  七、建设两岸交流合作的特色平台。欢迎台湾各界与福建省共同参与主办各种经济文化活动,参加海峡论坛等大型民间交流活动。福建举办的各类经贸博览会、商品交易会、展洽会等活动,在场所、推介、费用等方面优先考虑台湾业者需求。福建设立的台湾农产品销售集散市场,在仓储、物流、通关、税费等方面给予台湾业者优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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