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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0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 
五方面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工会法

  本报北京10月30日讯 记者董磊报道: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30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他表示,近年来贯彻实施工会法的工作取得了不少新进展,各级工会、政府高度重视工会法的贯彻实施,积极推进执法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黄镇东介绍,截至2008年底,全国基层工会组织达172.5万个,工会会员2.12亿人,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有6674.6万人;截至2008年9月,全国签订集体合同110.75万份,覆盖企业190.77万个,工资集体协商覆盖企业77.45万个;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清偿职工工资665.43亿元,涉及职工1670人。 

  针对新形势下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从五个方面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工会法: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工会法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基层工会组建力度,下大力气解决企业工会组建难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农民工入会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维权能力建设。各级政府和工会要在努力扩大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的同时,增强基层工会的维权能力,提高维权水平;进一步完善工会法执法机制,政府应加大执法力度,工会组织应积极作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及法院应共同做好劳动争议调处工作;适时修改工会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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