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投资·保险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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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0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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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进一步提升营运水平

  中国人寿针对新《保险法》的实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产品方面,一是对产品进行清理与评估。中国人寿以新《保险法》实施为契机,综合保险监管、行业规范、内部管理等要求,对在售产品进行了全面清理和综合评估分析。在清理过程中对所有产品及条款条文进行了逐一的排查。

  二是对公司产品条款进行了变更。中国人寿将个人保险产品条款改造为基本条款加利益条款的形态,对绝大部分短期人身险条款增加了自动续保的功能。

  三是对产品进行了升级改造。中国人寿在对所有产品进行清理与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目前市场的需要,对一些相对老化的产品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开发了一批新的产品。比如“两康”等重疾产品、少儿类产品、电销产品以及短期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产品。

  业务管理方面,中国人寿优化了新契约的相关业务单证,加重必要提示;完善了核保流程,提高了核保要求,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提高承保质量;同时注重完善理赔流程,加强关键风险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实现理赔服务的高效、透明和人性化。 (熊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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