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经济投入和环境投入同步加大,集约开发和资源保护同步推进,发展水平和环境质量同步提高,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放大,城乡生态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先后成为全国首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首批“国家生态市”和首家荣膺“联合国人居奖”的县级市。2008年,我市又被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编制完成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大纲》并通过了环保部组织的专家评审。
弘扬生态理念、培育生态文化,形成人人关爱环境的社会风尚和文化氛围。围绕生态文明意识的养成,大力弘扬生态文化,促使全社会所有的人自觉加入生态文明建设行列,共同关爱自然、珍惜生态环境,争做“大自然的守法公民”。在发展理念上,率先提出“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发展准则,推进环保工作重点由“污染防治”转向“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同步提升,由“城区”向“整个城乡”拓展延伸;在考核方式上,对各镇、开发区实行经济指标和环境指标“双重考核”,“既考核GDP、又考核COD”;在建设路径上,坚持“既保护自然、又建设生态”的要求,把长江滩涂湿地、长江双山岛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确定为受保护地区,通过“自然不足人工补、先天不足后天补”,将废弃地、低洼地、边角地等建设成人工湖泊、生态园林等一批各具特色的休闲场所。
培育生态经济、转变发展方式,构筑符合生态条件的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布局。坚持从源头控制、结构优化、集约发展入手,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培育生态经济。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要求,明确不同区域功能定位,合理规划和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强规划环评、区域环评和项目环评,近几年否决或劝阻项目近500个。工业上,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生产能力,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每年提高约2个百分点;农业上,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面积占主要农作物面积的73%。按照循环经济理念组织指导经济工作,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小循环”、园区工业“中循环”和经济社会“大循环”,加速形成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和空间格局,江苏扬子江冶金工业园和化学工业园先后成为全国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和国家级生态工业试点园区。
加强环境整治、维护环境安全,提升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质量和环境承载力。从2006年起,先后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整治、化工行业专项整治等两轮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污染减排,2006—2008年全市COD、二氧化硫分别削减23.3%和27.5%。全市所有电力企业脱硫工程全面建成并投运,市区建成全国县级市第一个清洁能源使用区,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实现污染源和环境质量自动监控全覆盖。
统筹城乡建设、优化人居环境,创造城乡协调发展的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全面调整市域城镇空间结构,基本形成“一城四片区”区域格局,全市建制镇由原来的19个调整为目前的8个、行政村从原来的436个撤并为目前的179个。全市5023个自然村庄规划为620个农民集中居住点,96个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全面到位。大力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深入推进“三清”、“三绿”、“三改”工程,全市8个镇全部实现区域供水,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普及率、卫生户厕普及率均达100%,率先完成“公路村村通、公交村村通”工程,农村道路“灰黑化”率95%以上。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我们将牢固确立“生态立市”战略理念,按照《张家港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坚持补缺、补短、补软,力争用5至8年的时间,高标准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市,全面实现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在更高层次上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