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执行。这是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下发执行后,国家出台的又一个指导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综合性政策文件。
“这个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彰显了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中央关于振兴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意志和决心,标志着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工作进入全面振兴的新阶段。”10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国宝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强调指出。
振兴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着眼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下发执行,标志着振兴战略正式实施。
“实施振兴战略的这几年,是东北地区历史上发展最好最快的时期,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也最多。”张国宝指出,“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东北振兴取得的成果还只是阶段性的。东北的发展仍然面临着体制性、结构性问题和生态性矛盾,企业改革也还有不彻底、不完善、不配套的地方,个别企业负担过重、冗员过多的问题也没有完全解决。东北振兴任重道远,振兴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经过5年多的努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支持东北的政策措施得到了很好落实,很多政策在东北试点后已经推向全国,变为普惠性政策,如取消农业税和扩大对农业的补贴规模、增值税转型、城镇社会保障试点等。“现在看,振兴东北作为一项国家战略,需要进一步充实这一战略的内涵,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司长文振富表示。
文振富告诉记者,经过5年多的振兴实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的绝大多数政策措施已得到落实,当时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或缓解,《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则针对目前振兴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结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提出了一些新的政策措施,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要求,突出了全面振兴,突出了统筹协调,突出了东北特色,并且明确提出要把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培育成为具有独特优势和竞争力的新的增长极,这一提法,更加明确了对东北的定位。
夯实发展基础
自2003年中央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以东北地区为代表的老工业基地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
一是经济总量显著增加,发展速度明显加快。2008年,东北三省经济总量达到28196亿元,与2003年相比,5年经济总量翻了一番多。
二是国企改革初步完成,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三省完成国有企业改制近9000家,改制面达90%以上,其中有几十家大型国有企业进行了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这一轮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国企改革,对老工业基地新的体制机制的确立、对东北的长远发展和全面振兴将产生深远影响。2008年,辽、吉、黑三省非公有制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达55%、42%和40.4%,比2003年提高5.7个、10个和10.4个百分点。
三是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东北地区粮食生产连续5年丰收,作为我国重要粮食和肉食供应基地的地位更加凸显。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优势产业不断壮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三省工业的比重都超过了20%,成为工业领域的重要支柱产业;农产品加工业迅猛发展,成为新的重要支柱产业。第三产业发展速度加快,2008年,三省服务业实现增加值9935亿元,增长12.7%,高出全国3.2个百分点。
四是新的开放格局正在形成,对外资吸引力增强。2008年,辽、吉、黑三省出口额分别达400.5亿、47.7亿和165.7亿美元,是2003年的2.8倍、2.2倍和5.8倍。利用外资大幅攀升,2008年,三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额达175.8亿美元,同比增长29.9%,分别高出全国和长三角地区约14个和22个百分点;沈阳、大连利用外资分别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的前两位。
今年以来的数据显示,东北三省经济企稳回升态势更加明显,为全国经济企稳回升做出了较大贡献。这主要表现在:
经济增长加快。前三季度,辽、吉、黑三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分别为12.7%、12.1%和9.8%,比上半年加快1.2个、0.4个和0.9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加快3.1个、3.0个和3.8个百分点,高出全国5.0个、4.4个和2.1个百分点。
工业运行趋稳向好。前三季度,辽、吉、黑三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分别为14.4%、15.3%和9.0%,比上半年加快1.7个、2.2个和0.8个百分点,高出全国5.7个、6.6个和0.3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增势依然强劲。前三季度,东北三省共完成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5263.5亿元,同比增长41.5%,高出全国8.1个百分点。其中,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为41.3%、39.8%和45.2%,投资依然是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因素。
社会消费保持较快增长。前三季度,东北三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700.9亿元,同比增长18.3%,增幅高出全国3.2个百分点。其中,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增速分别为17.9%、18.7%和18.8%,高出全国2.8个、3.6个和3.7个百分点。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前三季度,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1131.1亿、348.3亿和482.7亿元,同比增长12.7%、13.2%和6.3%,比全国财政收入增幅高7.4个、7.9个和1个百分点。
助推全面振兴
经过几年的振兴,东北经济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当前实体经济基础扎实,只要发挥优势,抓住时机,迎难而上,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东北老工业基地不仅能成功应对这场国际金融危机,而且能为全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进而实现全面振兴,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把体制机制创新、增强老工业基地的内生动力作为首要前提和关键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则有针对性地提出,要着力解决在振兴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深层次且迫切需要解决的矛盾作为重点。”辽宁省发改委副主任刘焕鑫认为,“同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九大工作抓手,对东北振兴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如果说,2003年10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助推东北地区转入振兴轨道;国家此次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则将助推东北地区加速全面振兴。”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庶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