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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0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0年采暖期前
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新华社石家庄10月22日电 (记者杜宇) 记者从22日在唐山举行的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采暖期前,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另外,2010年采暖期前,所有北方城市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面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从今年起,各地要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各项工作,将按热计量收费摆在突出位置,坚决做到“三个同步”: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设施安装同步;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与节能改造同步;供热计量设施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

  仇保兴说,按照国务院的要求,2010年前完成北方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任务1.5亿平方米,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其中2009年要完成改造任务6000万平方米。相关省份都要分解落实今明两年供热计量改革的目标任务,并与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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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多万平方米建筑实现热计量收费

  据新华社石家庄10月22日电 (记者杜宇) 我国目前开展供热计量的城市有40多个,已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的建筑面积达到2亿平方米,实现热计量收费面积4600多万平方米。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介绍,目前我国供热计量改革初见成效,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通过供热计量改革的实践,供热企业不同程度上节约了能源,绝大多数的用户节省了热费,供热计量改革得到了用户的支持。

  仇保兴说,供热计量改革取得的典型经验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将供热计量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二是创新管理体制,把住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关。三是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发挥供热企业主力军作用。四是创新资金筹措模式,建立热计量改造投资偿还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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