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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0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保险法配套制度将陆续出台

  本报北京10月13日讯 记者江帆报道: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自10月1日起已正式开始施行。在13日于北京举行的新保险法贯彻实施座谈会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要以新保险法实施为契机,大力推进依法经营和依法监管。

  吴定富表示,新保险法颁布以来,保监会着手修改完善与新法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已修订完成了6部规章并公布实施,下一步将进一步梳理已有法规,做好废止、修改、建立新制度的工作,确保各项监管规章制度与新法保持一致。

  吴定富强调,各保险机构要按新保险法的要求,尽快修改完善保险产品开发流程与产品条款,突出保险条款内容的公平性和合法性,要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着力解决市场反映强烈的理赔难等问题,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他指出,保险业要充分利用新保险法颁布的有利机遇,进一步发挥保险在支持“三农”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不断提高保障民生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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