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3日讯 记者苏民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决定2010年继续在小麦和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其中白小麦每50公斤比今年提高3元。
根据发展改革委的决定,2010年生产的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0元、86元、86元,均比2009年提高3元。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也要适当提高,具体水平另行公布。
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今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0元、92元、95元,均比2008年提高13元,提高幅度分别为16.9%、16.5%、15.9%。这次稻谷提价幅度是2004年我国实行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以来最大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