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发卿报道:近年来,海南省通过各种方式着力有序推进太阳能建筑,计划到2015年全省新建城镇住宅太阳能热水系统普及率达到40%,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率超四成。据不完全统计,为规范和加快太阳能在海南的应用,海南省自2006年底至今已制定和出台了10多项相关政策措施。
《海南省太阳能建筑应用发展规划(2008~2015)》提出,将坚持适度超前原则,大力发展太阳能建筑,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空调和太阳能光伏三大重点应用工程。到2015年全省新建城镇住宅太阳能热水系统普及率将达40%,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率将超四成。同时,将建成10个以上太阳能制冷空调示范工程,建筑面积达25万平方米,太阳能集热器总面积达到3.5万平方米。在太阳能光伏应用方面,到2015年,将对海口、三亚等城市的景观大道、旅游景点、公园、城市道路照明等进行太阳能光电应用改造,并选择常规能源供应困难的建筑和旅游建筑发展较快的区域,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应用系统示范工程。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太阳能建筑应用和建筑节能要求,今后将结合全省经济发展状况,把大力推广太阳能建筑应用作为全省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一个重要方向。按新建建筑和已有建筑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比例1:0.6计算,到2015年末,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建筑面积将达4000万平方米,太阳能集热器面积将达160万平方米,可节约标准煤3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7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