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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9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产业聚焦
家电“以旧换新”激发市场新活力
在北京的电器卖场,售货员正在为顾客介绍家电“以旧换新”业务。 本报实习生 刘 婷摄

  本报讯 记者周琳 常理报道: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等9省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据记者了解,近期各试点地区的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已经陆续展开。

  为确保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展开,《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明确了补贴方式及对象、操作流程等内容,对家电销售企业、回收企业、拆解处理企业等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以旧换新”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家电拆解处理工作,防止环境污染。

  目前,北京、上海等地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得到有关部门、厂商、消费者的大力支持与响应。家电厂商为把握政策机遇,做了充分的准备,创新营销方式、推出新的服务举措。苏宁电器在国家规定的5类家电“以旧换新”范围外,在北京还特别增加了厨房电器等产品“以旧换新”。苏宁电器相关负责人表示,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的开展,为家电渠道商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家电市场消费需求。 

  为配合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顺利进行,家电回收企业和拆解企业也积极行动起来。在北京,大中、同方、联想、格力等销售和回收“双中标”企业纷纷加紧培训工程师、积极构建回收网络。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随着有关试点地区“以旧换新”家电产品享受10%补贴等措施的实施,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市场效果会日趋明显,这将有利于推动这项工作在更大范围开展。可以预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扎实推进,将产生扩大市场需求、加快企业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发展等多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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