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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9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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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信用服务业
□ 黎振强 罗能生

  市场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信用经济。特别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信用交易理念深入人心,信用交易方式日渐多样化,信用需求和信用交易的规模越来越大,对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深。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充分发展信用经济,扩大信用交易规模,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信用服务业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出现的一个“新生”产业,其发展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行业信用建设乃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效,对于更好地满足信用交易,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形成良好消费环境,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重视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当前世界各国的共同做法。从一些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看,这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着力点主要集中在信用规范体系、信用制度体系、信用中介体系等几个方面。信用服务业主要集中在信用中介领域。信用促进了市场交易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但是,信用交易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信用交易需要更为充分地对彼此信用信息进行了解和把握,信息成本比较高;信用交易作为一种非即期交易,风险比较大。为了有效解决信息成本和高风险问题,就需要一些专门的中介机构来提供服务。这种服务一般来说是通过两个方面来提供的,一方面是公共服务;另一方面是通过商业性机构来提供的特别服务,并通过市场化运作来实现。后者就属于信用服务业。信用服务业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形成的一种新型服务产业,它以提供特别化的信用信息服务为主要内容,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来实现,是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从事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和加工,并提供相关信用产品和服务的部门、企业和中介机构的总称。主要包括企业资信调查行业、消费者信用调查行业、资信评级行业、市场调查行业、信用保险行业、担保行业和信用管理咨询行业等。信用服务业一方面属于社会信用体系的构成部分,是社会信用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机制,它与公共信用服务一起,构成了完整的社会信用体系,另一方面又是现代服务产业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提供特殊化商品即服务信息来获取利润的相对独立的服务行业。

  信用服务业承担着信用信息收集、加工、处理和传递的功能,在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用交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属于智力密集、技术密集、专业化程度高、市场集中度高的行业,其特点可概括为:一是具有鲜明的独立性、中立性和公正性。独立、客观、公正是信用服务业最重要的特质。信用服务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为客户提供各种信用产品和服务,不能与征信对象或受评单位发生经济关系。同时,提供信用服务的信用中介机构内部也应设立“防火墙”,信用分析师不能向任何人泄露评级秘密,包括自己公司的上级管理者,信用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也不得利用自身服务获取或协助他人获取不正当利益。二是属于知识密集、技术密集型行业。信用服务业作为经营信用产品的行业,具有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的特点。信用服务业是通过专业调查机构的信息收集,向委托人提供被调查对象的商业信息和信用信息,旨在帮助授信人在提供贷款、信用销售或投资时准确把握对方的信用状况,其经营的主要手段是各种数据的加工、存储、管理、使用,对信用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有着较高的要求。三是信用信息的获取最为关键。在整个信用服务业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是如何获得真实可靠信息,而且这些信息的获得需具有可持续性,即随着信息载体(个人和企业)的变化,信息被不断更新。经验表明,信用服务业能否健康快速发展,关键在于信息是否“透明”,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能否通过合法的、公开而有效的手段获取这些信息。因此,拥有强大的数据库,形成自己完整的信用记录,是信用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结合信用服务业的特点,我们认为,积极发展信用服务业,应努力做好以下一些工作:

  一是完善行业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要针对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要依托“金税”、“金关”等管理系统,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要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要强化管理系统建设,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价格信用建设。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行内部信用分类管理,健全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提高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要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设和完善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二是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完善信用公示和使用制度。要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信用管理系统,加强协调和合作,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促进金融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要鼓励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发展。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信用信息,鼓励信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要充分利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改善信用环境,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要制定信用中介机构行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对各类信用中介机构实行严格的资质和市场准入制度,反对不正当竞争,鼓励信用行业强化守信意识和诚信自律,建立信用业同业监督机制,对失信进行行业评议。要依法鼓励信用中介行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的发展,引导信用行业的均衡发展,形成合理的行业结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良好信誉的、较高业务能力的、权威评估结果的信用中介机构。与此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在行业信用建设中的作用。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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