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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9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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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与山东省合作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 

  国家海洋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8月12日在济南正式签署《共同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力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促进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

  协议指出,双方将把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作为共同的重大战略任务全力推进,在促进山东海洋经济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科技和人才支撑、建设用海需求、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观测预报与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合作。

  据悉,山东省将把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战略,以此统揽各项重点带动战略的实施。国家海洋局将把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作为全国海洋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在工作指导和重大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在签字仪式上说,国家海洋局积极支持山东在海洋领域综合配套改革方面先行试点,把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作为全国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区、集中集约用海先行区、海洋生态修复示范区、高端海洋产业发展引领区。通过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为全国海洋事业发展提供经验和示范。

  山东是我国的海洋大省,拥有3100多公里的海岸线,滩涂面积3200多平方公里,沿岸海湾200多处,岛屿326个,海洋自然资源丰度指数居全国之首。同时山东海洋院校和研究机构众多,海洋科技人才集中。

  山东省省长姜大明说,将努力把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成为我国海洋科技教育中心、海洋优势产业聚集区、海滨国际旅游目的地、宜居城市群和海洋生态示范区,形成连接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沟通黄河流域广大腹地、面向东北亚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增长极。

  2008年,山东省海洋生产总值5346亿元,比上年增长19.4%,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18%,占这个省生产总值的17%,居全国第二位。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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