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为了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我们必须促进城乡发展合理布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和活力。
为了实现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我们要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进一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障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是:
(一)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国家显著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与此同时,国家把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今后,要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尽快完善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制度。
一是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农业投入责任,推进支农投资整合,加强投资监管,提高使用效益。要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加强政策扶持,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财政贴息、财政补助等财税杠杆,以及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要落实各类金融机构支农责任,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农村各种微型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拓宽农业投入渠道,探索财政性支农资金与信贷资金结合的有效途径。
二是健全农业补贴制度。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农业补贴政策,初步形成了生产性补贴与农民收入补贴相结合、综合性补贴与专项补贴相配套的政策框架。今后,要以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和提高农民收入为基本目标,按照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完善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农业补贴力度。特别要立足于促进粮食增产,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补贴,做到政策公开、公平,操作简便、公正,确保农民得到实惠。
三是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和市场调控制度。近年来国家实行了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对稳定农民收入预期、促进粮食增产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农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的条件下,国家将继续通过储备、进出口等措施对农产品市场进行间接调控。要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优化粮食等农产品进出口和储备吞吐调节机制,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要继续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积极研究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完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不同农产品之间、农产品与农业投入品之间、国内外农产品之间的比价关系。
(二)统筹城乡规划,促进城乡发展合理布局
统筹城乡规划,要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规划体制,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各级各类规划相互衔接、功能互补、定位清晰的规划体系。健全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程序,提高规划制定的公开性、透明性,推进规划编制实施法制化进程,增强规划的约束力。
这里我想强调以下几点:一是突出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二是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专项规划要服从综合性规划,下一层级规划要符合上一层级规划,避免规划相互“打架”或各行其是,使各类规划既能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又能形成合力,增强规划的操作性和约束力。三是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加强县域规划工作。统筹编制好县域内城镇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乡村建设规划等。
(三)着力发展现代农业,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
要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不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特别是要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为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一是要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二是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继续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集中建成一批大中型水利骨干工程,加快大中型灌区和排灌泵站配套改造、水源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是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继续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区域化布局。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继续实施林业、草原、湿地保护和建设重大工程,加快重点流域和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一体化,是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物质基础。要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与改善民生直接相关的农村供水、道路、供电、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在县及县以下实施。各地在工作中要坚持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加强各类规划之间以及与国家规划之间的衔接。要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的积极性,通过投资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农民对自身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投工投劳。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积极整合不同渠道的建设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要坚持建管并重,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长效机制。
(五)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近年来,国家先后组织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西部“两基”攻坚等重大工程,使农村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同时,建立了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下一步,要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着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特别要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
二是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近年来,国家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明显增强了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能力。与此同时,建立并不断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健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完成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大地方病防治力度,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
三是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近年来,国家通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重点工程建设,有效提高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下一步,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
四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近年来,我国初步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下一步,要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完善筹资机制,逐步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办法,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要尽快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力度,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全面落实五保户供养政策。
(六)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加快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制定了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并颁布实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就业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管理,一是要继续清理、废除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加快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切实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二是加强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增加政府投入,整合培训资源,提高补贴标准,扩大培训覆盖面。三是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扩大农民工参加工伤、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的覆盖面,建立健全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抓紧研究解决劳动力在地区间转移社会保险的接续问题。四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七)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和活力
县域既有城镇也有农村,既有农业也有二、三产业,是统筹城乡的关键环节,在促进城乡一体化方面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很大程度上要在县域来体现,农村改革发展的许多具体工作,要在县一级落实。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快慢,县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成效,直接影响到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进程。
近年来,我国县域经济发展明显加快,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总体上看,县域经济产业结构层次偏低,经济活力亟待增强;各地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县乡财政困难问题突出;市县财政体制、行政体制不顺,县级政府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不足。为促进县域更好更快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二是增加对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三是积极探索符合当地特点的县域经济发展道路。要在摸清县情、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加快县域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推进经济结构和劳动力就业结构升级,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和活力。要立足当地比较优势,发展壮大支柱产业,积极培育主导产业,提升产业素质。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运销、储藏及各类农村服务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更加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着力优化县域投资环境,吸引大中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县域合理流动,与大中城市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小城镇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要强化小城镇产业基础,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小城镇转移和扩散,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聚。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三农”工作,打牢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