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经济数据解读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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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09年8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太平洋保险:
小额保险与新农合“无缝对接”
本报记者 王信川

  去年底,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梅支公司试点推行了“新农合+大病医疗+小额人身保险”模式,受到广大农村居民的欢迎。

  据公司经理朱泽兵介绍,试点推行方案是,凡户口在该县的农村居民(含外出打工农民、经营农民、失地农民)均可以参加农村大病医疗及小额人身保险,每人每年只需缴费18元,其中意外身故保险金额5000元,疾病身故保险金额600元,大病医疗保险金额70000元。与一般商业保险不一样的是,所有参保对象均没有年龄和身体状况限制,使更多年老和患病农民都能够享受到这项保险的保障,而且实现了与新农合无缝对接,完善了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据介绍,黄梅县全面普及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达98.98%,但农民对大病医疗和人身保障还有新期待,为此开展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该项保险每人交18元钱,对农民压力不大,与新农合互补,实现农民的基本医疗、大病医疗、意外伤害和疾病身故的全面保障。

  截至5月底,黄梅县与新农合配套实施的农村小额人身和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功,农民投保人数已达32.3万,保费收入581万元,占全县农村人口44.7%,随着保险的受益人群增加,广大农民参保积极性越来越高。

  太平洋人寿保险湖北分公司童树德副总经理认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黄梅模式”值得推广,但在认识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首先,坚持以人为本,“农民保险”应是“三农保险”的核心,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理应纳入“三农保险”范畴,获得“三农保险”的政策支持。各级财政若能给予一定的补贴,将会极大地激发农民参保积极性。

  其次,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具有低保费、广覆盖和多重保障的社会性,就其承保对象和保险功能的特点看,该项保险是通过商业保险形式经营的社会保险。界定好这一险种的性质,打消地方政府的顾虑,并通过地方政府及其延伸管理的资源加以推广,最大限度地降低各项业务成本,将更多的资源用于保障,以确保参保农民保险利益的最大化。

  再次,在操作上,“黄梅模式”作为新农合的有效补充,希望通过新农合的平台,在宣传、发动、收费和赔付等服务上,实现一次性收费、一站式理赔、一体化服务,使广大参保农民能享受到更便捷、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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