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投资·证券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8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步拓宽
本报记者 殷 楠 实习生 付丽嘉

  在今年上半年保险业已经实现的投资收益中,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收益

560.8亿元,占比51%;权益类投资资产收益525.7亿元,占比47.8%;其他投资

收益13.2亿元,占比1.2%。

  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发言人袁力在日前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6月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3.37万亿元。其中银行存款为10445.2亿元,占比31%;债券为16923.8亿元,占比50.2%;证券投资基金为2284.5亿元,占比6.8%;股票含股权为3317.9亿元,占比9.8%;其他投资为753.5亿元,占比2.2%。从今年上半年保险业已经实现的3.44%的投资收益率可以看出,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的结构比较稳健,风险总体可控。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的主要来源仍然是固定收益类投资,上半年股票市场上涨,权益类资产投资收益的贡献度与2008年同期相比有了较大提高。

保监会不过多干预运用比例

  对于保险公司投资资本市场,日前保监会要求,以股票形式的投资比例应该在10%以内,也可通过证券投资基金向资本市场、股票市场投资,比例在15%以内。“对于保险公司投资资本市场,目前这个比例是留有很大余地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在比例的范围内调整自己对各种股票的配置。”袁力表示,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投资能力以及对风险的控制能力,灵活地在比例范围内把握各项投资渠道,保监会不会进行过多地干预。

  袁力认为,保险资金运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保险资金运用主要集中在银行存款。现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部分的保险资金是用于投资债券,还有一部分投资到股市和其他渠道。这些变化,都是符合当前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

  “我们要对公司提示市场风险,主要目的是引导和促进保险机构稳健投资,维护保险资产的安全,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这是保监会应有的职责。”袁力说。 

新拓两大投资渠道

  据袁力介绍,新保险法公布以后,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在逐步拓宽,最近国务院也批准了一些关于保险资金渠道拓宽的内容。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公司的股权,目前保监会正在制定统一的股权管理规定,一旦完成,将会尽快出台,并予以实施。

  此外,这次新的《保险法》已经明确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纳入许可范围。“过去有一些保险公司通过自用物业的方式购置了一定的房地产项目,保监会已经把这一部分纳入了监管的内容。目前我们对不动产投资的一些具体规则还在进行研究,正在制定相关的监管规则,希望能够尽快出台。”袁力表示,总体来说,投资一个新的渠道,一方面拓宽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渠道,但同时也面临着相应的风险。

  “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保监会应该制度先行。在开放一个新的资金运用渠道前,保监会将进行认真地调查研究。只有通过深入调研,才能了解风险所在,制定相关政策,通过制度先行,更好地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袁力说。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