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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7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监会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
要求加强信用卡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规范和风险管理,提升信用卡业务服务质量

  本报讯 记者赵晓强报道:近日,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督促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信用卡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规范和风险管理,不断提升信用卡业务的服务质量,防范相关业务风险。《通知》重点从信用卡的发卡营销管理、收单业务与特约商户管理、催收外包管理以及投诉处理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

  在发卡营销管理方面,《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实行科学、合理、均衡的信用卡营销激励机制,禁止营销人员实施单一以发卡数量作为考核指标的激励机制。未经持卡人授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用卡激活前,不得扣收任何费用。

  《通知》对信用卡发卡的适用对象做出了进一步明确,信用卡申请人应拥有固定工作,或稳定的收入来源,或提供可靠的还款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卡(附属卡除外),对于不符合条件但确有必要发卡的特殊情况,必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

  在收单业务和特约商户管理方面,《通知》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落实特约商户管理,切实强化信用卡欺诈、套现等风险的防范责任,采取必要的监督管理和纠正措施。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机构合作的特约商户,由提供清算和结算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管理主体责任。针对涉嫌信用卡违规行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负面名单制度,并由中国银行业协会积极推行信息共享。

  在投诉处理方面,《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信用卡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对于独立运行、独立管理的信用卡中心,强调理顺信用卡中心与银行其他部门的内部机制,落实投诉管理责任,以提高投诉处理效率,维护投诉客户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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