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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7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
江苏淮安推出共有产权经适房

  本报讯 记者苏民 谢文哲报道:在“住有所居”的目标下,如何合理、科学地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加大保障房建设、实现保障与市场协调发展?近日,在江苏省淮安市举行的全国“住房保障及市场调控高峰论坛”上,推出了一种保障房建设的新模式———购房家庭与政府资助形成的共有产权房。

  据了解,为解决低收入家庭购房困难,2007年8月,淮安市首创了与市场接轨的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模式。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其用地由划拨改为出让,将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之间的价差和政府给予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显化为政府出资,形成政府产权。目前,房屋产权可以按照两种比例实现共有:当个人与政府的产权比例为7∶3时,个人承担的价格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对仍无力购买的特殊困难家庭,可按5∶5的产权比例进行购买,个人承担的价格则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70%。

  据淮安市房管局局长邵明介绍,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进行试点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两年多以来,共有产权房解决了千余户家庭的住房困难,受到了中低收入群众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热烈欢迎。

  与此同时,这种模式也在江苏姜堰、如皋、苏州等地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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