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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6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个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推开

  本报讯 记者孙勇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称,将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力争在2009年年底前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凡是2008年度扣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扣缴单位,从今年6月份开始必须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据了解,扣缴单位在办理扣缴申报时,必须按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要求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内容涉及扣缴义务人的姓名、编码、工作单位及地址、所得项目、所得时间、收入额、减费用额、应纳税所得、税率、纳税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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