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福州6月25日电 (记者孟昭丽) 55岁的潘秀华平生头一次做妇女常见病检查,因为家庭贫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她,对于100多元的检查费用实在舍不得掏,而这次检查是免费。
潘秀华是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泽苗村的一位农村妇女。2009年,福建开始为26万名像潘秀华这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5年以上的妇女提供常见病免费检查。为此,福建省级财政全额承担2600万元的检查费用。
2008年12月1日施行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将逐步建立妇科疾病普查制度列入法规条款,其中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每两年应当组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妇女接受一次免费的妇女常见疾病检查”。2009年福建省委、省政府又将“城乡低保妇女每两年进行一次免费妇科检查”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