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市场监管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6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执法打假和产品质量监督取得阶段性成果———访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副司长严冯敏
本报记者 陈 郁

  ● 5项措施保障“家电下乡”顺利进行;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

  ● 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加快企业建档和产品质量信用记录网工作;

  ● 加强服务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多措并举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各项要求,国家质检总局以“家电下乡”产品的中标企业以及实施家电下乡的农村地区为监管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督促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果。日前,就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等问题,记者专访了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副司长严冯敏。

5项措施保障“家电下乡”顺利进行

  严冯敏说,国家推行“家电下乡”政策以来,为保障“家电下乡”的顺利进行,国家质检总局已于2月4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质监部门以“家电下乡”产品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摩托车、空调的中标企业以及实施“家电下乡”的农村地区为监管重点,加强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确保“家电下乡”产品质量。

  《通知》要求,围绕落实5项措施开展工作:一是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二是建立中标企业质量档案,加强中标企业诚信建设;三是督促中标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四是及时受理消费者的举报。加快推进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建设工作,力争尽快覆盖家电下乡的农村地区,目前,已有22个省区市开通,争取今年第三季度全国实现全面开通;五是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售假冒伪劣家电产品违法行为,对家电下乡产品部署专项执法检查。

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

  严冯敏介绍说,国家质检总局采取了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了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包括:

  2009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家电下乡”中标生产企业的中标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加强对中标生产企业的监管。

  2009年5月,在各地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对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计算机、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空调等7类“家电下乡”的中标生产企业的中标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进一步督促生产企业保障产品质量。要求各有关省区市局针对抽查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依法严肃处理,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复查,并列为后续监管重点,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质检总局还集中开展了家电下乡空调器产品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截至今年4月底,质检部门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国质检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3534人次,检查家电下乡产品及其他家电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10137家,查办案件44起。其中,广东省广州市质监局查获351台翻新旧电视、假冒知名品牌,江苏省苏州市质监局查获153台翻新电视机及大量配件,有效遏制了借家电下乡之名翻新废旧家电、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认证监管工作

  “‘家电下乡’产品均为CCC认证(强制性认证)产品,为确保‘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安全,国家质检总局所属认监委日前下发了《关于对‘家电下乡’产品严把认证质量、加强执法监管的通知》,要求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跟踪了解‘家电下乡’相关政策要求,同时应严格控制认证、检测质量,对列入‘家电下乡’目录的产品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大工厂检查及获证后监督检查力度,采取飞行检查、市场随机抽样等跟踪调查方式,确保进入农村市场的家电产品安全可靠、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标准要求。”严冯敏说,《通知》下发后,认监委在广州、上海分别召开了119家“家电下乡”产品中标企业认证质量要求说明会,强调了保证“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并对“家电下乡”产品的后续监督的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同时,组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对“家电下乡”产品生产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开展“家电下乡”产品的市场核查,并跟踪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抽查结果,做相应调查处理,采取措施确保“家电下乡”产品监督检查结果能及时通报至相关政府部门。

加快企业建档和产品质量信用记录网工作 

  严冯敏说,按照“一中标一建档”的原则,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各地正逐步开展“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的建档工作。为了加强中标企业的质量信用建设,在质检总局门户网站上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版块中设立了“‘家电下乡’信用信息政策与监管”专栏,相关政策已通过专栏向社会公布。

加强服务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家质检总局还采取了多项措施,以切实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严冯敏说。这些措施包括: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宣传《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一系列产品质量“三包”规定,增强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利用多种渠道,如12365热线、各级质监系统产品质量申诉调解机构等,广泛收集农村消费者产品质量投诉信息,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帮助农村消费者切实解决产品质量“三包”纠纷;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家“三包”规定,加强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处理农村消费者反映的“三包”质量问题。

多措并举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严冯敏介绍说,为切实保障“家电下乡”产品质量,今后质检总局将继续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加强CCC获证产品核查工作,要求认证机构对中标产品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大工厂检查及获证产品监督力度,对获证家电产品开展强制性认证专项抽查。同时本着“帮、扶、促”的原则,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二、部署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辖区内的中标生产企业开展“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三、加快产品质量信用记录网的建设,推进企业质量信用和“三包”工作;

  四、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充分发挥12365举报处置系统的作用,扩大案件来源,适时组织明察暗访,督促企业履行质量承诺;

  五、继续组织开展“家电下乡”产品执法打假工作,严厉查处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售假冒伪劣家电产品违法行为。

图片说明:

  上图:为确保“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广东省质监局将实施“家电下乡”的农村地区作为监管重点,从质量、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等方面加强了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的监督检查。               志 坚摄

  下图:日前,在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挂甲峪村,北京市检验检疫局的技术人员热情地解答村民们提出的关于家电使用安全、食品安全等问题。           志 坚摄

3 上一篇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