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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6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拳出击假冒行为 积极规范广告活动———访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司长王晋杰
本报记者 敖 蓉

● 重拳出击假冒行为,专项整顿见成效

● 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广告活动得规范

  “家电下乡”产品可以随意卖吗?农民把假冒伪劣家电买回家怎么办?以“家电下乡”名义进行的家电商品广告活动该怎样管理?

  众所周知,国家实施的“家电下乡”政策是提振市场消费信心的重要举措。怎样保证广大农民群众买到真正实惠的“家电下乡”产品?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司长王晋杰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能部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王晋杰说,2008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就如何维护“家电下乡”产品市场秩序,专门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家电等商品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部署全国工商系统加强农村家电等商品市场监管工作,积极推动“家电下乡”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依法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家电商品等违法行为。

重拳出击假冒行为 专项整顿见成效

  今年以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严查以“家电下乡”名义制售假冒伪劣家电案件,切实维护农村家电市场秩序。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6月15日,全国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6.2万人次;检查经营户166万次;查处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家电4020台。

  “说什么也不能让农民把伪劣家电抱回家!”王晋杰告诉记者,从2008年开始,各地工商部门纷纷采取行动重拳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王晋杰说,他们已把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家电作为重点商品,开展家电市场专项检查。

  “我们利用工商网点,重点检查经营者销售的家电来源是否合法,经营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有购销台账,质量是否合格等,严防以送货下乡名义销售假冒商品。”王晋杰表示。

  经营主体是否合格,是进入“家电下乡”市场的第一关。据了解,工商部门严格规范“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主体准入,摸清经营主体底数,对“家电下乡”商品销售网点和家电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分门别类地建立起了经济户口,实行网格化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家电下乡”商品的行为。例如,天津市工商局将“家电下乡”网点列入工商所网格化巡查的重点对象,逐户检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授权证明等相关手续,确保“家电下乡”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为“家电下乡”保驾护航的一项重要措施。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工商局近日查扣了假冒伪劣翻新电视机171台、电视机外壳几十件和大量的产品标识、合格证以及电视机包装箱。这正是工商部门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

  王晋杰介绍说,一方面,各地工商系统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偏远地区的商场、超市、家用电器商店、维修店等经营主体为重点,检查商品的商标标识、产地、厂名厂址、认证标志、质量检验合格证。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等制度以及履行售后服务措施。另一方面,工商执法人员还加大了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无照生产经营商品、经销不合格商品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家电市场秩序。

  在工商部门主动出击的同时,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基层工商所、“一会两站”也充分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农民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查办、反馈等工作制度,使“一会两站”成为化解农民消费纠纷的重要载体。如河南、四川、重庆等地工商机关切实加大12315进农村工作力度,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积极作用,畅通农民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切实保护了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政策宣传 广告活动得规范

  6月5日上午11点,舟山普陀区朱家尖工商分局在例行的日常巡查中,看到当地中心卫生院附近的小广场上,一家公司拉开了大幅横幅,上书“热烈祝贺×××中标”、“‘家电下乡’产品,国家补贴13%”等字样,吸引了不少群众选购。

  通过初步查证,工商执法人员发现,这是一起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不属国家“家电下乡”产品目录的产品案件。该家位于普陀勾山的公司所销售的某太阳能热水器品牌,其中有部分型号确系中标国家“家电下乡”产品,但该公司现场所销售的太阳能热水器型号并不在国家“家电下乡”的产品目录中,而且,该公司不是国家“家电下乡”产品的定点销售网点,此次销售行为不过是该公司趁开展“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惠农政策之机,借“家电下乡”中标产品的名义,擅自设摊销售自己的太阳能热水器,且利用“比原价优惠”等促销手段销售产品。

  王晋杰告诉记者,“家电下乡”活动是国家关注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其各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所涉及的产品必须是中标企业的产品,且每件都有产品识别卡,单件产品有最高限价,如彩电是2000元。而且,经销单位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销售对象也有限制,即只限于农民,补贴也由产品购买者到当地财政报销。

  据介绍,为了切实履行职责,各地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采取印发传单、张贴标语等方式,积极宣传国家“家电下乡”有关政策,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注意索要“家电下乡”备案证、产品合格证、销售发票等证件。组织开展消费教育,积极帮助农民消费者识别“家电下乡”标识,引导农村消费者到“家电下乡”指定网点去购买,并宣传家电挑选、使用常识,促进消费者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家电的能力。

  王晋杰说,工商部门不仅要查处未列入“家电下乡”产品目录的不法商品营销行为,在积极宣传国家政策的同时,工商部门也把规范家电商品广告活动作为开展监管工作的一个抓手。

  日前,湖北省公安县工商局根据消费者申诉,依法查处了一起电器公司虚假促销案。当事人对外宣称“大幅降价销售”,并承诺包退、包换、价格保障、免费送货上门等优惠条件,但并未兑现承诺,且实际销售价明显高于广告价,当天让利销售的某品牌空调也一直无货可供。

  王晋杰介绍说,各地工商机关加强了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的广告宣传活动,特别是销售网点的促销活动监管,严查企业借“家电下乡”名义搞虚假宣传、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各地工商机关针对当地一些媒体刊登涉及“家电下乡”违法广告的情况,加大了对媒体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强化对此类广告的日常监测,发现严重违法广告即及时立案查处,并予以曝光,对一般违法广告行为责令广告发布单位限期整改。

图片说明:

  上图:山东省即墨市工商局严把“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关,以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手机等为重点商品,对销售网点、家电专卖店、零售店等进行统一检查,严防以送货下乡等名义经销假冒、废旧家电。          李云克 常显光摄

  中图:江西省南昌市工商部门加大了对农村家电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为名销售翻新废旧家电等行为。为把好下乡家电质量关,该局进一步规范了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并要求销售网点在显著位置张贴“家电下乡”和“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挂图,以便引导和帮助农民购买家电产品。               龚 涛摄

  下图:为防止“三无”及假冒伪劣电子产品流入农村市场,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工商局城厢工商所在辖区开展了规范小家电经营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            爱 众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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