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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6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警惕非法承包 整治低俗之风————北京文录激光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复制低俗淫秽光盘调查实录
本报记者 李 丹

  北京文录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由中国录音录像总社创办,曾经是我国音像复制行业的骨干力量。从2007年10月开始,在被一家私人企业承包之后,文录公司违法生产了大量低俗音像制品。据不完全统计,仅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文录公司就复制生产有关“性教育”、“艳舞”等题材的音像制品数百个品种、1700多个批次,总量达445.76万张。警方还查获了正在发出的2批低俗音像制品1000多万张。

  文化执法部门审查发现,文录公司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光盘复制委托管理规定,在复制过程中存在委托书手续不全、绝大多数品种无法提供样盘、超期复制、超量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鉴于文录公司的违法违规事实,新闻出版总署于2009年5月对文录公司实施了吊销行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其中涉嫌构成犯罪的已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一个曾经优秀的音像复制企业,为何在被承包的短短1年半时间里,会肆无忌惮地复制生产低俗音像制品?经调查发现,被承包后的文录公司,从工厂管理层、技术生产层,到销售层及其他资源支配层,已完全被承包企业所控制,文录公司每月只是得到21万元承包金而已。

  据原文录公司总经理邢萱介绍,在签订承包合同时,明确了双方的责任权利。但是,在承包的1年半时间里,承包方并没有如合同约定那样定期送审复制样盘和委托书,承包期内,作为总经理的邢萱竟连一张样盘和一张委托书都没见到过。

  承包合同中同样注明了文录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对生产过程负有监管责任,但是,这在具体操作中却大打折扣。作为文录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王笑然,竟对公司情况一无所知,直到公司因生产大量低俗音像制品而被执法部门吊销行政许可证时,才知道公司正在生产低俗音像制品。作为公司总经理的邢萱坦言,企业被承包后,她回到中录总社做社长助理,被承包后的公司所生产的内容是否合法,她一概不知。

  其实,问题的根源应归结在非法承包上。“由于非法承包,导致了音像复制企业的管理真空和对国家赋予的复制权、特控资源的失控。”全国“扫黄打非”办专职副主任李宝中强调说。

  李宝中表示,“这种承包,实质上是把国家赋予的对音像产品的出版权、印刷复制权、经营管理权,包括国家特控资源全部卖给了私人。音像制品属于精神产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具有特殊性。其特殊性就在于,要坚持正确导向和社会效益第一原则,这是我们精神产品生产的生命线,也是必须遵守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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