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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6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匈牙利 明确责任分工 增强监管能力
本报驻布达佩斯记者 高伟东

  匈牙利全国近五分之四的土地为农牧业用地,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粮食、肉类、水果、蔬菜、奶制品等农产品的三分之一可用于出口,农产品出口额曾占外贸出口总额的四分之一。匈牙利农业取得如此好的成绩离不开优秀的食品质量。另一方面,农产品的极大丰富推动了食品工业的发展,也推动了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与不断完善。

监管机制 运作有效

  匈牙利一向重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近年来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工作。1995年,匈牙利制订了《关于食品的法律》,2001年对《关于食品的法律》进行了修订与补充。1997年制订的《卫生法》、《商标与商品原产地法》、1998年制订的《关于基因技术的法律》都包含关于食品安全的条款。加入欧盟前,匈牙利就已建成了一套相对完整且运作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其主要职能部门是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卫生部和经济与交通部。以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下属的动植物卫生检测部门为例,它在全国各地都设有站点,除了对国内外进出口动植物进行检查外,其监管范围还包括从耕地土壤状况到农药使用情况及食品质量等,十分广泛。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动植物卫生检测专家们还通过在各地所设站点,时常直接到达各地家畜屠宰加工场进行现场抽检。

  在农业生产方面,匈牙利直到上世纪60年代后期才开始使用化肥和农药,且使用化肥和农药极为谨慎和节制,使用量极少。匈牙利在各个州都设有植物保护和农业化学试验站,负责技术推广、监督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开展预测和检疫试验等工作,注重从农产品生产的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匈牙利很多地方还保留着传统的家畜饲养方式,牛羊在天然的草场上放牧。“疯牛病”一度肆虐欧洲,但匈牙利却至今未见一例,人们照吃“放心肉”,甚至还借机向国外推销本国特有、适应力强、完全吃天然饲料生长的良种肉牛。

分工明确 责任清晰

  匈牙利以加入欧盟为契机,重新整合与修订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于2003年7月推出了《食品法》,2004年5月1日匈牙利加入欧盟后,该食品法正式生效。匈《食品法》着眼于保障从生产者到消费者整个食品链的安全,依据欧盟与国际标准确定了新食品、生食品、加工食品、饭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成分、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等的法律含义,明确了食品生产者、食品销售者、膳食提供者与经营者等应满足的生产与经营条件及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义务,界定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中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并责成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卫生部(在法律条款中称作“卫生、福利与家庭事务部”,现改称为“卫生部”)、经济与交通部分别牵头并与其他部门协商制定保障食品安全的十三个配套法规,以保障食品安全。

  随着《食品法》的出台,匈牙利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卫生部和经济与交通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具体职责,并要求三大部门协同配合,密切合作,实现对食品安全由农场、河流到最终消费者的全程监控。

  按照匈牙利《食品法》规定,匈牙利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负责牵头,会同其他两个部门共同制定的法规有七个,主要包括:食品标识的具体要求、食品检查的具体措施、食品生产与流通及进入市场的条件、饮用水与矿泉水的装瓶及流通销售的规定、办理食品生产与销售许可证的程序及相关检测费用与付款方式、对水果与蔬菜质量检查的方法及标准、对匈牙利特色农产品及食品的认证规则等事项。

  匈牙利卫生部负责牵头,会同其他两个部门制定的法规有四个:关于食品辅助性原料、食品添加剂的卫生安全标准的规定,关于餐饮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关于食品的微生物污染许可程度及污染食品的放射性、化学性物质界定的规定,关于用于特殊营养及常见病病人特殊食谱的规定。

  匈牙利经济与交通部负责牵头,会同其他两个部门共同制定的法规有两个,包括:保障进入流通、销售渠道及餐饮经营场所的食品质量的规定,对食品分装、包装、储藏及其相关检查方法的规定。匈牙利上述法规从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健康、维护公众切身利益入手,贴近生活,易于操作。以“关于用于特殊营养及常见病病人特殊食谱的规定”为例,当小孩得了重感冒后去看家庭医生,医生在给小孩开出治疗药物的同时,还从电脑中调出了一份关于小孩服药期间“特殊食谱”的规定,明确告知小孩在饮食方面的注意事项。

  匈牙利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卫生部和经济与交通部在食品安全管理职能的划分上,与其各自牵头负责制定的法规所涉及的工作领域基本一致。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职能主要是对动植物卫生健康的检测与监督、对食品从生产到销售质量安全的技术规范与管理,以及对食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察等。卫生部的职能主要是对违反公共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和不符合卫生许可的行为进行监察与处罚、在出现食品质量引发公共健康安全问题时介入调查与防控管理等,其分管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行政主体是匈牙利人民卫生与健康总局。该局在首都布达佩斯的23个区、全国19个州设有分局。经济和交通部的职能主要是对处于流通领域的食品质量安全、食品交易的诚信进行监督与管理。

加强信息发布

  在匈牙利《食品法》推出的同时,匈牙利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2003年7月成立了匈牙利食品安全局,行政编制25人,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下辖行政与组织司、国际合作与协调司、国内相关部门协调司、危害评估司、检验与检测项目协调司五个司,秘书处、信息发布与交流处两个处,另设立由17名专家组成的顾问咨询机构,这些专家在农业、卫生、经济、法律等各界长期从事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食品安全局成立五年来,在加强同欧盟与国际相关机构合作、对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之间协调与配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宣传与介绍防范食品质量受到侵害的经验与方法、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透明度及调动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维护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弥补了匈牙利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原有的不足。

  食品安全的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做到全过程监控,就避免不了三大部门在特定条件下的职能交叉,通过食品安全局的协调,可以在工作中最大程度地避免工作重复或相互推诿,在出现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时,也有利于三大部门的协同配合。 

  除了重视从法制建设、监管体系入手,加强保障外,匈牙利还重视完善检验技术手段,得到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卫生部和经济与交通部共同支持组建的匈牙利食品安全咨询学会、匈牙利全国食品安全与营养科学研究所等机构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严格执法 动态监管

  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检查、检测由分布于全国的动植物卫生检测站、动植物边境检疫站、人民卫生与健康总局及其分局、消费者保护总监察局及其分局等机构来完成。需要上述各部门对食品安全进行联合检查、检测时,由匈牙利食品安全局进行协调,并提出检查计划与方法。各部门对食品安全检查的结果可以交流与互换,实现资源共享。当发现食品质量安全出现问题时,根据对原因的判定,决定对食品生产者、销售者或餐饮业经营者中的一方或几方进行处罚,措施包括没收并销毁有问题的食品、进行行政处罚、停业并限期整改直至禁止经营。如果食品的质量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威胁,罚款金额是有问题食品价值的一倍半;对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产生影响,罚款金额是有问题食品价值的一倍;食品标识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罚款金额是有问题食品价值的60%,而且食品监管部门只要开具罚单,罚款金额就至少不低于50000福林(约合320美元)。

  在匈牙利主营中国食品的“环宇食品”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环宇食品”共经营400多类食品,每一类食品都须向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提供样品,经其检测合格后给予销售许可证。每一类食品的销售许可有效期三年,到期后须重新申请,根据食品类别的不同,办理销售许可的费用高低不同,低的约花费30000福林(约合190美元),高的约花费70000福林(约合440美元)。“环宇食品”货架上的每一份食品,必须在包装袋上贴有匈牙利语标识,对食品进行简单明了、不引起误导的说明。

  由于食品流通税的提高,近来食品生产与销售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匈牙利2006年12月出现了一起较为严重的销售非法食品的事件。一家名为M.E.G.A.贸易集团的食品进口商,将约94吨腌肉、面条等过期食品重新进行包装,人民卫生与健康局当即没收、封存了这批非法食品,并对该进口商处以近50万美元的行政罚款。同时,匈牙利警方对M.E.G.A.贸易集团的负责人也展开刑事调查。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法国零售业巨头欧尚(AUCHAN)匈牙利分公司、英国零售业巨头特易购(TESCO)匈牙利分公司立即对外宣布,终止与M.E.G.A.贸易集团的供货合约,并将由该公司供货的食品全部移出货架。这意味着欧尚、特易购等零售商对该进口商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信任度完全丧失。

完善体系 增强能力

  依据《食品法》,匈牙利还成立了匈牙利食品法典委员会、匈牙利食品手册编撰委员会。匈食品法典委员会成员包括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匈牙利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卫生部和经济与交通部的代表、食品生产者的代表等,主要任务是负责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合作、与食品法典相关工作的国内协调与落实等。为了增强匈牙利食品工业的竞争力,越来越多的匈牙利食品加工企业使用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布的国际食品生产管理体系和标准,即“HACCP体系(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以获得国际食品贸易的“绿色通行证”。HACCP体系促使匈食品加工企业更为重视原料生产中所使用的工艺和选材,和原料生产者签订的合同甚至涉及贮存和饲料条件,各种辅助饲料的使用等,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满足国际市场的食品安全要求。

  匈牙利食品安全局、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手册编撰委员会的成立不仅改善了匈牙利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的薄弱环节、增强了匈牙利食品工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了匈牙利民族特色食品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推动了食品生产者与消费者、膳食的提供者与经营者、食品加工行业协会、食品安全研究部门、政府食品管理部门、食品安全检测与检查部门等各界人士之间的信息交流、积极参与、密切合作,强化了从生产者到消费者食品链上的各行为主体、从科研机构到监管机构的各行政主体之间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保障食品安全的意识,从而加强了匈牙利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身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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