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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6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外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三)
奥地利 食品监管与科研相结合
本报驻维也纳记者 王宝锟

  在奥地利,食品部门是重要的出口部门,其产品畅销国际,特别是欧洲市场。食品安全不仅关乎国计民生,也与国家竞争力和国际信誉密切相关。奥地利形成了一套很有特色的食品安全保护体系,可以针对不同的风险状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法和技术手段,帮助政府尽快采取必要措施。

监管与科研相结合

  奥地利《联邦生活用品安全和消费者保护法》明确规定,奥地利食品安全保护体系由国家、民间私立机构和企业三部分组成。在国家层面,奥地利设立了“健康与食品安全局(AGES)”、与联邦州专门调查机构一起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和风险评估,同时设立经过认证并注册的实验室进行相关研究。

  民间私立机构在部分领域也承担监管义务,为政府监管提供有效补充。比如生态食品的管制和地理标注的管制在奥地利就由专业协会负责,在这些领域,政府只是发挥监督作用,而具体的监控则交给民间机构完成。

  在企业层面,企业的自我监控对确保食品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基于企业必须承担食品安全责任追溯的严格规定,这种监控既包括政府对相关企业的检查,也包括企业自身对产品安全的监控。

  在监管体制之外,针对食品安全的科研保障在奥地利与行政监管密不可分,两者相互结合形成网络,有效地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权益。在奥地利,科研被认为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主要承担拟定监控计划,建立食品安全数据库;建立危险物质样本库和拟定适合的研究方法的责任。它的作用突出体现在能够首先发现潜在的风险,并找出应对风险,确保安全的措施。比如,2002年,在瑞典首先发现的食物中含有的丙烯酰胺(Acrylamid)成分是一种可挥发的、潜在的致癌物质。淀粉类的食品在烤、煎、焙的过程中容易产生这类物质。在奥地利,首先介入此类事件的就是研究机构。奥政府将对这类物质的研究委托给了科研机构,由他们研究分析,评估风险,并提供应对建议。

机构设置突出全局观念

  2002年6月1日,在奥地利政府的主导下,为加强食品安全保护,由18个相关联邦局和研究机构组成了奥地利“健康与食品安全局(AGES)”,其涵盖领域涉及食品安全、细菌学、血清学、兽医、农业等食品链条的各个环节。它的成立使奥地利拥有了欧洲惟一一个将食品链条各个环节集中在一起,且拥有联邦权限的保护食品安全的机构。它的新还体现从整个食品链条出发,实现了跨领域的共同研究,从而确立了保护食品安全的全局观念,打破了传统的各个环节各自为政的局面。该机构受奥地利政府的委托,承担食品安全领域的多重任务。成立七年来,在国际和国内信息的基础上进行食品安全风险预防、建立有效的研究和监管框架结构、分析食品安全预防措施、食品安全监督和评估、拟定行动计划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2007年3月,为应对新的挑战,AGES还专门建立了中央研究室,为各领域专家、政策、企业和媒体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平台,这个平台每年可以进行90万个相关实验,进行720万项个体分析,从结构和技术上进一步保障了食品安全。

  此外,AGES还负责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手册和相关数据库,其成果由AGES、联邦政府、各联邦州和相关农业部门共享。

  “奥联邦食品安全局(BAES)”与AGES共时建立,专门负责农产品的市场监管和准入,但在机构上与AGES紧密联系。BAES成立后,对农作物保护剂的生产和流通进行了严格的风险评估和监管。仅2005年就有78吨农作物保护剂被暂时查封。BAES还负责主管饲料的生产和流通监管,每年要进行3000个安全实验和分析,同时对许可和注册的饲料生产企业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此外,BAES还要求企业加强对产品的监管,对食品原料成分进行详细研究,其目的就是为了杜绝未经许可的农作物等食品原料进入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验和监管的结果将被迅速通报给各联邦州主管部门,方便立即采取措施。

风险评估系统层次分明

  2002年,奥地利“健康与食品安全局”建立了独立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部门,其主要任务是进行跨领域的风险评估,同时作为数据综合分析部门,为风险管理责任部门提供建议和应对措施。此外,它还是风险发布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承担媒体和非政府组织对话伙伴的责任。而在“疯牛病”和“禽流感”等敏感时期,该部门还有责任提供渠道为公众直接提供信息服务。

  奥地利《健康与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划分了四个明确的层次:危险识别,即可能在食品和饲料中含有的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的生物、化学和物理成分的识别;危险定性,即对有害生物、化学和物理成分形式的质量和数量的判断;评估说明,即生物、化学和物理成分可能摄取数量和质量的判断;风险定性,即在前三者基础上,对发生频率和对人体损害严重性的判断。在风险评估和风险分析的框架内,再将危险物质、风险相关因素的信息和建议在评估者、管理者、消费者、企业、科研领域和其他相关领域进行交流,形成风险管理的网络,通过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法律保障监管和研究

  从宏观上讲,奥地利食品安全保护体系与欧洲快速预警系统(RASFF)紧密联结,是欧盟快速预警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

  因此,奥地利食品安全法律和条例是与欧盟相关法规接轨,食品安全保护措施和机构的设立及运作都是基于奥地利《健康与食品安全法》和“欧洲食品安全政策”,基本原则是在预防原则下保护消费者利益;提供客观、独立、透明的公共信息;保护奥地利产地利益。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相关立法也是食品安全保护措施的行为依据和保障。以BAES为例,作为法律执行者,它的行为受到《饲料法》、《肥料法》、《植物保护材料法》、《植物保护法》、《种子法》、《农作物法》、《品种等级保护法》、《质量等级保护法》等各种专项法律的保障,依据这些法律,它才能履行监督种子、肥料、农作物、饲料和植物保护剂的商业流通;对食品安全实验进行调查、评估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发放品种等级、种子、饲料、土壤增肥剂、植物保护剂的许可证;进行种子领域的认证;植物种类保护;对农产品是否遵守质量和销售准则进行管制和贯彻国际认同的食品安全方法和程序等诸多监管任务。对于违法行为,可以通告奥地利农业市场局和环境犯罪警察部门调查,再由主管检察院对嫌疑人提起诉讼。      

  图为位于奥地利维也纳市22区的“健康与食品安全局(AGES)”。该机构在奥地利政府的主导下,由18个相关联邦局和研究机构组成,涵盖领域涉及食品安全、细菌学、血清学、兽医、农业等食品链条的各个环节。它的成立使奥地利拥有了欧洲惟一一个将食品链条各个环节集中在一起,且拥有联邦权限的保护食品安全的机构。

            王宝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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