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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6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
发展水稻种植保险 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本报记者 陈 煜

  初夏的福建北部地区已渐渐炎热起来,这里的水稻播种也将近结束。“我家共有7亩水田,往年都租给别人种,今年收回来自己种,不再出去打工了。”家住闽北建阳水吉的郭志军告诉记者。现在有了政府的好政策,种粮有补贴、有保险,郭志军决定安心在家务农。

  郭志军所说的保险,指的就是“水稻险”。为了分散水稻种植风险,自2006年8月起,福建省决定在宁化、浦城两县率先试行水稻种植保险。经过一年多的试点之后,今年,福建省将水稻种植保险扩大到25个县(市、区)。这意味着,福建全省大部分种粮区域都有了“水稻险”。

  福建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福建省稻谷总产量超过500万吨,同比增长1.6%,亩产近400公斤,应该说是丰产之年。即便如此,却依旧改变不了福建省缺粮的现实。福建省内粮食自给率不足50%,逾半的粮食需要外调。

  到底是什么因素影响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呢?一位粮农的话很有代表性:“种粮主要是怕旱怕涝,自把秧苗插到田里的那一天起,我们心里总不踏实,担心万一遇到灾害天气,一家人的生活就成了问题”。的确,台风、暴雨造成的洪涝灾害是福建省主要农业气象灾害之一,对农业生产造成极大威胁。

  近几年来,福建省一直想方设法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给水稻上保险便是其中之一。自2006年起,福建省各级政府部门就从财政中拿出大笔资金,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农村住房保险、渔工责任保险、渔船保险、森林火灾保险和水稻种植保险等5个政策性农险试点。2006年8月,福建开始在宁化、浦城两县进行水稻险试点,2008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10个种粮大县,2009年再扩大到25个主要产粮县,同时规定损失五成即可理赔,每亩最高可获300元的保险金,而每亩保费为12元,财政补贴80%,水稻种植户承担20%。保险期间自水稻、秧苗移栽大田之日起到成熟收割之日止,一旦遇到寒害、洪涝、大风、冰雹、泥石流、干旱等自然灾害而造成保险水稻的死亡、灭失或绝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政府从财政中拿出这么多的资金补贴水稻种植保险,确确实实为种粮农民撑了腰,也是为‘米袋子’撑了腰!”福州市粮食行业协会会长郑玉官认为,之前取消农业税的财税扶持政策虽然能促进农民增收,但在对付天灾时还是显得“势单力薄”,农民的种粮收益缺乏相应的保障,而财政补贴水稻种植保险,有利于缓解农民的压力,有利于提高粮农的种粮积极性。同时,随着水稻保险金额的提高,农民水稻种植的抗风险能力也大大增强。

  记者在采访中也听到一些农民反映,赔偿金额偏低、理赔程序不够方便、保险范围不够宽;以及很多农民还不知道水稻保险等等,影响了水稻保险的推广。

  一些基层干部认为,保险公司服务跟不上也是制约水稻险推广的一大瓶颈。据浦城县农业局副局长张述斌介绍,测算水稻空壳率,要选取样本,一粒粒数过,需要大量的人手和时间,这无论对农业部门还是保险公司来讲,都是很大的工作量。福建省财保公司是负责该省水稻种植险的指定公司,该公司的一位专业人士说,由于水稻种植具有季节性和复杂性,因此,水稻险成本高、费率低、赔率高,操作难度相当大。他认为,建立一个独立农业灾害评估机构势在必行,这也是许多农民的声音。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周晓亮教授表示,农业保险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着必然联系,没有保险,农民不敢大胆在农业上增加投入,不敢大胆发展规模化生产。但是,要想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光靠政府扶持还不够,更加贴近农户的需求,改进完善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范围,逐年调整提高理赔额度,培养农户的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才是最根本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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