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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6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监会要求
推进投保人风险提示和教育工作

  本报北京6月3日讯 记者江帆报道:中国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推进投保提示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强化保险公司销售行为管理入手,深入推进投保人风险提示和教育工作。

  通知包括《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工作要求》和《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根据通知要求,各寿险公司、健康险公司应结合具体产品特点制定相应的投保提示书,明示各类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提示投保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达到规范保险从业人员的展业行为、保护投保人权益的目的。与此同时,各保险公司应明确要求销售人员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以书面形式向投保人提供投保提示书,投保提示书应在投保人填写投保单之前提供给投保人,并单独列示。各保险公司要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力度和管控力度,确保投保提示制度执行顺畅,效果良好。通知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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