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投资·证券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6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交所审议通过《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本报讯 记者贾伟报道:深圳证券交易所日前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讨论分析市场总体形势,研究审议业务规则等相关事项。会议强调,深交所当前工作的重点,是在安全运行和加强监管的基础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尽快平稳推出创业板,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会议认为,通过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各方对创业板上市规则涉及的热点问题达成了进一步的共识。该规则既借鉴了主板特别是中小板监管的经验,又考虑到创业板公司的特点,对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股份限售、保荐机构责任、退市制度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会议要求在进一步论证的基础上,尽量吸取各方意见修改后,按程序上报。同时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指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会议认为,目前公司债券市场仍滞后于国民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要加快推进分类监管等制度创新,大力推动公司债券市场发展,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